一、蓝月传奇与传奇系列手游的关系
1. 衍生与模仿定位
《蓝月传奇》是由浙江盛和网络科技开发的页游(后推出手游),属于“传奇类”游戏。它以《热血传奇》的核心玩法为基础,如战法道职业体系、打怪升级、PK爆装等,但进行了美术和系统的轻度迭代(如3D化、自动挂机等)。
其运营方江西贪玩公司通过明星代言(古天乐、张家辉等)营销出圈,形成“渣渣辉”“贪玩蓝月”等网络梗,但本质仍是传奇玩法框架的换皮产品。
2. 版权纠纷与法律定性
被告侵权:2021年,杭州中院一审认定《蓝月传奇》页游/手游侵犯《热血传奇》著作权,需赔偿近千万。法院认为其复制了《热血传奇》的核心情节设计(如职业设定、装备系统、地图交互等),构成对独创性表达的侵害。
原告维权:此前,《蓝月传奇》曾起诉手游《烈焰武尊》抄袭自身玩法规则并胜诉,成为浙江十大知产案例。法院强调“特定玩法规则的独创性表达”受保护(如数值设计、界面逻辑),但传统“打怪升级”模式本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。
3. 市场竞品关系
同类型传奇手游(如《烈焰武尊》《蓝月传奇2》)均瞄准怀旧玩家群体,通过微创新争夺市场。恺英网络等公司甚至通过运营“传奇私服”拓展用户,形成“正版授权+私服”双线并行的策略。
二、蓝月与传奇IP的版权归属关系
1. 传奇IP的复杂版权背景
《热血传奇》原始著作权由韩国娱美德(Wemade)和亚拓士(Actoz)共同持有,双方长期存在授权纠纷。国内厂商需获得双方法律许可方可开发衍生游戏。
《蓝月传奇》最初声称拥有正版授权,但后续被娱美德指控侵权,引发保全禁令。腾讯代理的手游版虽获国家版号,仍陷入版权争议。
2. “蓝月”品牌的独立化尝试
盛和网络试图将《蓝月传奇》发展为独立IP,例如推出《蓝月》电影(2020年)。但传奇IP方指控电影抄袭游戏设定,法院最终认定电影与《热血传奇》的连续动态画面不构成实质性相似,不侵权。
当前“蓝月”仍依赖传奇IP流量,如怀旧服推广(1.76月卡版、1.80合击版)直接沿用“蓝月传奇”名称,强调复古玩法吸引老玩家。
核心关系链
| 关系类型 | 说明 |
|--|--|
| 玩法传承 | 蓝月传奇是传奇类游戏的衍生品,复用核心玩法但缺乏革命性创新。 |
| 版权依附与冲突 | 依赖传奇IP用户基础,但因版权方分裂导致法律风险;既被诉侵权,也维权打击抄袭者。 |
| 品牌衍生 | 尝试拓展至电影、多版本游戏,但未完全脱离“传奇”影子。 |
未来,随着《蓝月传奇》持续迭代(如2025年新版手游预约中)及传奇IP版权博弈的延续,两者关系仍将处于“共生与博弈”的常态。